联合会简介
联合会成立意义
联合会章程
弘扬中医文化   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 让中医非药物疗法服务世界各地每一个人的健康  
世界中医非药物疗法联合会是由支持非药物疗法,愿推广和从事非药物疗法的医疗卫生、中医药、食品、体育、科研开发单位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知名人士和从事养生保键、医疗单位团体等自愿合作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在团结和组织相关行业的工作者,大力推动中医非药物疗法事业的发展,加强世界各国从事非药物疗法业的机构以及热爱非药物疗法爱好者的交流与合作,支持非药物治疗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服务于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积极推进医疗、保健养生事业的振兴和名牌战略的实施,为世界健康、长寿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我们是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开展何种工作
我们的宗旨
于2005年在佛山创办了中国第一个中医非药物疗法健康院并成立世界中医非药物疗法联合会,运用中医非药物疗法为老百姓防病治病,在全国开办了1500多家中医非药物疗法中心推广店,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等地也都有了中医非药物疗法推广中心。
世界中医非药物联合会是世界中医非药物疗法行业内问题的指导和协调机构。 我们的工作领域包括:中医非药物疗法系统;生命全程促进健康;慢性病管理;亚健康康复。
促进世界中医非药物疗法界之间的了解和合作,加强国际间的学术交流,进一步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第三医学模式,不断提高中医非药物疗法医学在世界卫生保健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人类的健康做出贡献。
历史的责任 成立中医非药物疗法联合会意义
      西医学发展了几百年,在人类的健康事业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几百年来,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尤其是抗生素的诞生, 抗生素的诞生使人类的健康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很多人从病痛中解脱出来。人类的寿命也因此而普遍延长,几十年来,抗生素对延长人类健康时限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但是,近年来,人们惊讶的发现,西药在给很多人带来健康的同时,也给人类的健康带来了很多的副作用。人们吃药治好了这种病,又因为吃药带来了新的疾病。尤其是婴幼儿,受药物副作用的危害越来越突显,抗生素的耐药性越来越大,很多人甚至已经到达无药可用的程度。而现代医学主要依赖的是抗生素,如果有一天,抗生素失灵,人类健康必将进入一一个健康恐怖的时代。全世界有责任心的医生专家们,以及世界卫生组织都提出同样-个问题,如果抗生素真的失灵了,怎么办?我们人类的健康用什么来保证,人类还有没有新的健康之路,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想到了古代中国的中医。
     同时,我们还运用非药物疗法给人治病,治愈了很多疑难病,慢性病,也治愈了很多用药物不能治愈的慢性病,疑难病,因此,中医非药物疗法所到之处深受群众的欢迎,通过弘扬中医文化,推广非药物疗法的系列活动,我们深深的感受到中医非药物疗法是人类健康的新选择,因此,我们自愿发起成立世界中医非药物疗法联合会,希望全世界喜欢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朋友们都加入到我们的团队里来,我们一起弘扬中医文化,推广非药物疗法,逐步让中医非药物疗法以一种新的医疗模式存在于社会,从此,人们又多了一条新的健康之路,我们计划将逐步的把中医非药物疗法标准化、专业化、系统化、正规化,所谓专业化,即让中医非药物疗法逐步形成一个专业,标准化,即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各项技术和方法形成标准,系统化即在世界范围内将中医非药物疗法形成系统,正规化,即让中医非药物疗法完全获得政府与学术界的广泛认同,成为主流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让人们有一一个新的健康选择。让世世代代的人们都能享受中医非药物疗法这一古代中医圣果,获得健康快乐!      愿中医非药物疗法救治到更多的人。
      古时候,中国的中医如华佗,李时珍,孙思邈等医学名家,他们那个时候没有抗生素,不是照样治病吗?而且治病非常神奇,获得老百姓的赞赏,据说,上古时代的人还非常长寿,甚至有彭祖寿龄800岁的传说,近几年来,我们深入的研究了中医,我们发现,中医是由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构成了中医治疗体系,中医的非药物疗法如针灸、推拿、按摩、掐、揉、刮痧、熏蒸、上医治未病等多种方法治病功效都非常好,尤其是“上医治未病”的方法将中医的非药物治疗方法推到了一一个很高的学术和技术高度,近几年来,我们提出了;“弘扬中医文化,推广非药物疗法”的口号,在香港、中国大陆、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广泛开展工作,呼吁人们通过情志调理、精神调节、饮食控制、体育锻炼等多种自我健康方法增强体质。让自己尽量不生病,少生病,把健康交给自己,不要把健康完全交给医生,而应该把健康交给自己。即使病了,也尽量少吃药,尤其少用抗生素治疗,尽量运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几年来,凡加入中医非药物疗法团队的朋友,身体都非常好,很多人以前疾病缠身,通过系统的自我锻炼后获得了康复,身体健康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尤其很多疑难病人,经多年药物治疗无效,通过自我健康调理也都获得了健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世界中医非药物疗法联合会(以下简称本协会)。英文名称是World Federation of Non-drugTherap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缩写为WFNTTCM。      第二条本联合会的组成群体主要由支持非药物疗法,愿推广和从事非药物疗法的医疗卫生、中医药、食品、体育、科研开发单位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知名人士和从事养生保键、医疗单位团体等自愿合作组成群众性行业团体。本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在遵守各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职业道德,团结和组织相关行业的工作者,大力推动中医非药物疗法事业的发展,加强世界各国从事非药物疗法业的机构以及热爱非药物疗法爱好者的交流与合作,支持非药物治疗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服务于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积极推进医疗、保健养生事业的振兴和名牌战略的实施,为世界健康、长寿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办公地址设在香港。
第二章工作与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联合会会的工作与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宣传、普及运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病、保健养生的健康知识、提高社会运用非药物疗法治疗和保健养生健康意识,推广非药物疗法实用技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多方面的为会员及会员企业服务;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会员及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具体业务是:      (一)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发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行业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三)经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论证;      (四)受政府部门委托,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五)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六)经政府部门同意,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受委托组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和推广应用;      (八)宣传、普及非药物疗法健康知识,推广保健养生健康实用技术;      (九)收集、整理民间传统非药物疗法治疗、养生健康技术并进行科学研究与创新;      (十)创办刊物,开展非药物疗法的咨询;      (十一-)组织人才、技术、职业培训;      (十二)帮助企事业单位改善职工医疗、保健养生健康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世界各地开展有关非药物疗法知识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五)民间传世非药物疗法养生、治疗方法的科学实用价值与开发应用;      (十六)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等。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七条凡生产经营、研究开发非药物疗法相关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如非药物疗法医院、养生康复院、非介入性健康检测、自然健康疗法、保健养生食品、功能饮料、保健用品、保健器械、化妆品、消毒产品等),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事业领域内有良好声誉。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讨论通过报委员会批准;(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三)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咨询服务的权利;      (四)对本会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听证、陈述和申诉的权利;(五)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并优先获得本协会服务的权利;(六)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会员申请加入本会时,应当按照本协会的要求进行登记注册。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行业规范:(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5)向本会反映情况,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六)按规定交纳会费和咨询管理服务费;      (七)服从本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本协会的检查与协调:(八U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一条会员单位设会员代表一名,代表其在本会履行职责。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会员单位更换会员代表,须向本会书面报告,经秘书处讨论通过报秘书长批准,继任会员代表可以继任该会员在本会的职务。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会,并交同会员证。如果一年不交 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为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团体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会成员      (三)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的解散、终止或与其他机构合并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 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理事会 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在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经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增补理事的,由推荐单位提出,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响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取消会员资格;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审议批准内部管理制度      (八)进行表彰和奖励活动:      (九)行业内的重大决策:      (十)对会员违反本会纪律和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立秘书处机关,下设若干专职部门:在理事会领导下为委员、会员提供服务, 并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必要时根据企业和社会需求,及时开发新的业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本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的职权,对委员会负责。常务委员人数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3,      第二十四条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常务委员会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紧急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常务委员会选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决定副秘书长和本协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八条为使本协会能充分代表行业的意志,充分体现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常务委员中的企业代表应占总数的60%以上。第二十九条本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      (三)提名秘书长。      第三十条本会主席或主席指定人为社团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本会设秘书处,由专职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秘书处为本协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第三十二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完成本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议;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的重要文件;      (四)组织拟定并实施内部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部门、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委员会决定:      (六)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经济机构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七)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三十三条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本会的经费来源:(一)会费;      (二)政府资助、社会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会费的收取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本会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与继任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十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与挪用。      第四十一-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资和保险、福利等待遇,根据本协会经济状况和个人贡献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会秘书处定期向委员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表通过。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会务咨询
在线表单
姓名
*
手机
*
时间
*
提交